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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是正当理由

销售与您工作的公司竞争的产品是正当理由解雇的理由。第  区地区劳动法院 第六庭达成了一致理解。公司的员工向 劳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以正当理由驳回解雇决定。据他声称,他周末在家工作,使用  拥有的计算机程序。对于该员工来说,公司了解事实,并不构成正当理由解雇他,因为公司没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公司否认该员工已获得许可或被命令将计算机程序带回家。也证明该工人向该公司销售了化学成分相同的竞品。 在该请求被第一劳动法庭驳回后,该前雇员向 提出了普通上诉。

据上诉报告员路易斯·卡洛斯·德·阿劳

很明显,这名前雇员销售的产品与 的产品存在竞争。“由于该员工在公司的职位,他可以访问并使用某些包含产品配方及其成分营养矩阵的软件。在他的住所发现了该程序的副本,未经授权删除或使用该材料解释道。 法官驳回了工 香港电话号码表 人的上诉,因为他认为适用于他的正当理由是正确的。 工艺 判断 工艺号普通上诉 上诉人:何塞·卡洛斯·贝尼特斯 受访者:动物有限公司。 起源:里奥克拉罗劳工法庭 菜单 只是因为。竞争产品的销售。描述。

证据还表明投诉人销售的产品

与被告的产品存在竞争,其化学成分与被告生产的产品相同。事实上,申诉人由于其在公司的职位,可以访问并使用包含被告产品配方及其成分营养细微差别的某些软件。在作者的住处发现了该软件的副本,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在其场所之外删除或使用该材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可 1000 手机号码 以认为,确实证明了投诉人在未经被告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被告拥有的材料生产和销售产品,从而构成了支持正当理由的不正当竞争和习惯性谈判行为。 报告 对r不满意。页面上的决定 第 号决议驳回了这一行动,认为该行动毫无根据,因此申诉人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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